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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士大夫階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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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二月,宋神宗下令廢止青苗法。這條命令一出,王安石立即請病假回家,不再上班。另一面反對派們歡聲雷動。

努力終於有了效果,新法被打敗,秩序恢覆了!這是真的,截止到這裏,新法只出臺了三項: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其中青苗法是重中之重,只要它倒臺,其餘的不攻自破。

一般來說,這事兒就是定局了。聖旨都下了,還能有什麽變動?可是別忙,關系到國家的政治法令,都要有一個過程要走。那就是所謂的法定程序,得由主管行政命令的宰相們下令,由翰林學士們擬旨,才能在全國頒布實行。就在全國的富豪級家族、士大夫階層、司馬光為首的反對派大臣彈冠相慶之時,有一個人有了個小想法,就是他的這點小想法,改變了整個歷史進程。

趙抃,前面說過的在政事堂裏拿王安石開涮的那位副宰相,他作為一個標準的士大夫,認為馬上就公布廢除青苗法的法令實在是不大合適,因為面子問題。

這些新法都是王安石一手促成的,他現在還在京城,從官場行情,從以往慣例來看,他是註定了要在近期就辭職出京的。等到他走,我們再頒布廢除法令,這才是一個有修養有品味的士大夫做事的方式。

兩個首相曾公亮、陳升之看著他實在是哭笑不得,兄弟,都什麽時候了,政壇即戰場,你死我活刻不容緩的買賣,你怎麽能突然間變態呢?

可不管兩位首相大人怎樣勸解、命令,趙抃就是不同意。本來嘛,仁人志士是不同於某些泥腿子南方佬的,記不記得偉大的導師孔夫子的賢徒子路是怎麽死的?就連在激烈的肉搏廝殺中,都要把被打歪的帽子扶正了,哪怕因此而被殺死,那也是正義的死法,華麗的死法,符合道德情理的死法!

時間就在宰相們的爭論中一天天地過去,一共過去了多少天呢?請大家鎮靜,那居然是整整10天!事後想來,或許是趙抃真的很有底氣吧。想想也是,一來聖旨有了,這是最高指示;二來宰相們都是自己人,尤其是從前和王安石關系很好的曾公亮、陳升之,他們倆比趙抃還要急。可以說是同心同德,鐵板一塊。

於是就盡管放心大膽地吵,無所顧忌地拖吧!

直到10天之後……這10天在宋史裏的地位獨一無二,它決定了北宋的命運,讓整個漢民族的興衰成敗都與之緊緊相聯。10天之後,神宗皇帝突然間180度大轉彎,他又轉而支持王安石,不再說新法的任何不是了。

反對派們驚呆了,這樣的變化實在是太不可理喻,到底出了什麽事?

宋史裏給出的答案一共有三個。第一,呂惠卿搗鬼。這個“陰險小人”明白自己的一切前途都和王安石和新法掛鉤,於是想方設法地指使很多人在皇帝面前說王安石的好話。這許多人,指的是太監。而太監在神宗朝裏的地位,嘿嘿,那真是重新崛起,非同凡響;

第二,就與太監有直接關系了。話說神宗從來沒有出過開封城,青苗法的好壞只能從文件裏分析,從奏章裏調查。這時他終於坐不住了,悄悄地派了兩個親信太監,張若水、藍元震出京,秘密調查青苗法到底反響怎樣。

這兩個太監回來說一切都好,尤其是沒有攤派,一切自願。神宗心裏有底了,決定把青苗法推廣全國;

第三,有一個人恰好在這時來到了開封。這個人在歷史上的定位沒有異議,歷代史書裏口徑一致,把他歸為“奸邪”。他的奸邪之路就從這次進京開始。

他的名字叫李定。

李定的簡歷就有問題,他是王安石的學生,考中進士後,分配到南方秀州做判官。這時由審官院長官孫覺(王安石的老朋友,後來的敵人)推薦,成為京官。進京後他接觸的第一個人是知諫院裏的諫官李常。李常問:“你從南方來,那裏的百姓對青苗法有什麽看法?”

李定回答:“他們都很喜歡。”

李常立即搖頭,警告他:“現在這是京城裏的熱門話題,你要看住嘴,別胡說八道。”

李定沒說什麽,轉身出來就找老師王安石。說:“我只知道據實說話,不曉得京城裏動不動就讓人閉嘴。”王安石大喜,這時他正愁沒人支持,突然間從南方來了第一手資料,簡直是喜從天降。

他立即帶李定進皇宮,去見神宗,把南方的推廣情況介紹了一遍。之後神宗也大喜,從此他再也沒有懷疑過。

李定的奸邪之名就這樣產生了,是他附和王安石,去迷惑神宗皇帝,讓新法這個毒瘤從此施虐天下,沒法收管。可是換個角度想一下呢,先不說青苗法在南方的推廣效果到底怎樣,就說他進京之後見李常。知諫院的功能是什麽,是防止宋朝出現權臣,出現一言堂,保持住言論自由的政治風氣。

那麽身為諫官,你有什麽權力要別人閉嘴?何況事後找茬報覆,實在沒有工作上的失誤,就拿李定家裏的一些說不清道不明的破事惡心人。

李定的事先放一放,個人再重要,除非是王安石本身,不然和熙寧變法的總格局相比還是無關緊要,我們可以另開一章,集中討論下新法裏各位“小人”的真假問題。

簡單來說,宋神宗改變主意的三點原因就是這樣了。按慣例,我們動用下現代人的思維,以跟王安石、司馬光都沒有一毛錢關系的立場,再加上近千年來各位大師學者們無數口水仗打出來的成績,來辨別下它們的真偽,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點是假的,第二點是真的,第三點保留性參考。

第一點,呂惠卿搗鬼。也許呂惠卿有這個心,我們再認為他有那個膽,可是他的能力有多少呢?從宏觀上看,連王安石在熙寧三年二月左右都沒有絕對支配宋朝官場的能力,他一個小小的新法研究室主任有什麽辦法左右皇帝的意志?

再退一萬步講,想想濮議中宋英宗、韓琦、歐陽修等頂級三人組,在皇宮內院裏灌醉曹太後得到議親詔書,隔不了兩天,就被外界的禦史們查出真相的往事。如果呂惠卿敢做這樣的手腳,反對派還能不吵鬧得滿世界都知道?

所以可以肯定,沒呂惠卿什麽事。

第二點,神宗派兩個太監秘密外出打探消息,這是千真萬確的。說來這是神宗的一大絕癥,北宋帝國在最接近完美覆興的時候,就是一個太監敗壞了千載難逢的時機!

讓宋帝國從前進一步海闊天空,後退一步萬丈懸崖的一線天階段突然掉了下來,而本來,宋朝已經把勝利抓在了手裏……

這時派出的這兩個太監,第一有名有姓,第二神宗親口承認了。在不久之後,文彥博出面替反對派說話時,宋神宗說出,派了兩位內侍出京,回報說沒有擾民的事。才引出了文彥博那句貌似悲憤填膺大義凜然的反駁——“韓琦,三朝宰相而不信,卻信兩內侍!”

要是沒有前邊的分析,只看這句話本身,反對派是多麽的無可奈何,忠貞不渝啊!

第三點,關於李定進京一事一直都有爭議,主要在進京的時間上。有說他是在事發一年前,熙寧二年時進的,可青苗法出臺已經是熙寧二年的九月,考慮到古代法令的推行速度,在此後的三四個月時間裏,就能遍行江南了?

然後李定還要從江南到京城,在本年度以內參與吵架過程,這樣的速度一般來說需要京廣線、京鄭線這樣的現代快車設備才能完成。

何況宋神宗只為一個稍微查一下案底就知道是王安石嫡系的人的話,就既定這種級別的國策,那他真是個瘋子!

所以李定頂多只是加重神宗重新啟動青苗法、100%支持新法的砝碼。至於真正讓他回心轉意的決定性因素,應該還是那個夢。

由王安石進京所提出的,和他密謀確定下來的大宋國運走向的秘密宗旨。如果否定了青苗法,中止新法的進程,那些就都談不上了,國家又會回來仁宗晚年、英宗當政時的頹廢糜爛局面,甚至連那時也不如。因為至少那時沒有現在這樣大臣分成兩派,彼此水火不容的狀態。

從這件事上可以看出年輕時代的宋神宗在堅定之中一直存在的猶豫不決,這不是說他的本性中夾雜著軟弱,細思量,其實是種心高志大的人通常都會得的病——追求完美。具體體現在他身上,就是一邊企盼著變法圖強的美好結果,一邊又想著盡量安穩,別出大矛盾,別讓國家傷筋動骨。

年輕的他沒意識到,什麽叫改革。那是要讓國家刮毛洗髓,脫胎換骨,遠比傷筋動骨強烈一百倍!不這樣,怎麽能改變100多年以來的繼定習俗,搶回來被各種特權階級壟斷霸占的國有資產……這件事他始終都是不懂的,因為他永遠都在追求著完美。就在這10天之內,他都另做了一件事,來拆王安石的臺。

與司馬光有關,他任命司馬光做樞密副使,把只有名譽、擬旨等特權的翰林學士,提拔到了國家最高領導集團裏。

司馬光的反應是很好玩的,他非常珍惜這次的機會,為了完美的形象,他像每一位大佬上任之前那樣上表請辭。另一方面,更加珍惜馬上就要失去的翰林學士的資格,那是能擬旨啊,有非常絕妙的好處。

在王安石請病假不上班的最初幾天裏,神宗下旨勸他回來。寫這份聖旨的差使就落在了司馬光的手裏,司馬光是這樣寫的——“今士夫沸騰,黎民騷動,乃欲委還事任,退取便安。卿之私謀,固為無憾,朕之所望,將以委誰!”

也就是說,司馬光用皇帝的身份這樣教訓王安石——現在士大夫們沸反盈天,怒不可遏。老百姓們騷動不安,想入非非,這種局面下你王安石還要辭職回家,抽身走人,躲清靜。以你自己來說,這是非常合適了,多幸福。可朕的國事,已經形成的爛攤子,由誰去收拾!

請大家換位到王安石的角度來想事,不說這份詔書裏指責的罪名成不成立,只說司馬光前後兩次的要求扭曲到了什麽程度。

上一次,司馬光寫私人信件要王安石退位。這一次,以國家公文形式要王安石出來辦工。老大,你真神仙,到底要我怎麽做啊?!

有人會說,王安石不該生氣。兩次有區別,上一次是司馬光自己的意思,這一次是替皇帝說話,所以前言不達後語,也沒什麽奇怪。

不,細想很卑劣。

第一他可以不寫,宋朝的兩制官有權不寫自己認為有錯的詔書;第二,他寫時為了洩私憤加重了語氣。弄得後來神宗得替他擦屁股,請王安石出來繼續變法時,得親自道歉。

——“詔中二語,乃為文督迫之過,而朕失於詳閱,今覽之,甚愧!”

堂堂一國之君,以官方文件向臣子道歉,這是兩制官的奇恥大辱,換誰都得自動辭職。司馬光不,他寫得非常來勁,還要繼續。神宗實在沒辦法了,派人通知他,你現在是樞密副使了,主管的是軍事,這些民政條例與你無關,趕快閉嘴。

司馬光仍然不,臣現在還沒去上任,還是翰林學士,這是分內的事。

結果王安石出來上班,第一件事就是代表政府同意了司馬光的辭呈(慣例,上任前先推辭),把他的兩府之夢打碎;第二件事才是向反對派大反擊,以制置三司使條例司的名義駁斥這段期間反對派的種種言論,向全國顯示自己的合法地位。

從這時起,到熙寧四年年底,近一年半的時間裏,宋朝發生了數不盡的爭吵,無數的官員浮沈升降,各種新舊法的頒布廢除,總之亂得跟一大堆亂麻一樣,不過經過精心梳理,還是能找出一根貫穿始終,為什麽當年一定是這樣發展的而不是那樣形成的主線。

青苗法的成敗是變法派與反對派勢力消漲的一大分界點。從這時起,司馬光被壓制在兩府高官之外,韓琦的權力萎縮到大名府一城之內,稍後一段時間,歐陽修也退休回家,徹底休閑。開封城內能叫得響的仁、英兩朝名臣,只剩下了一個人。

文彥博。

這個人在仁宗朝顯示了足夠的強硬,在英宗朝隱忍得非常成功,剛柔兩方面都修煉到一定程度之後,他在神宗朝的表現非常微妙。他再也不會喊打喊殺不可一世了,但是發揮的功能,卻比韓琦這次正面攻擊青苗法更加成功。

搞掂這些名臣,王安石的日子沒有變得好過,而是突然間陷進了暴風雨一樣迎面砸來的板磚裏。這次的打擊和名臣們用聲望,用經驗,用各種有風度有面子的方法,通過皇帝來打壓王安石完全不一樣了,這些人是什麽話都敢說,說什麽都合法的。

宋朝的臺諫官們。

這一批的臺諫官是英宗死後,重新提拔上來的,非常符合韓琦、司馬光、歐陽修等人的審美觀點的人。他們來自五湖四海,都擁有同一個奮鬥目標。那就是神宗朝以前的宋朝是完美的,是和諧的,是只適合微調,絕不能大動修改的,王安石你是錯的!

名臣們倒了之後,他們提出各種疑問,其中最鮮明、最經典的一句是——以前認為是好的,現在都變成壞的了。像韓琦、司馬光等等公認的仁人君子,難道突然間都變成了奸邪?一個例外的都沒有?!

這句話對沒有改革經驗的神宗皇帝打擊非常大,剛剛緩過來的改革熱情差點再被澆濕,其實別說是他,就連後來千百年間的歷史學者們也同樣被震撼了。是啊,難道都變質了?一個好的都沒有?

從宏觀上看,根本不可能嘛。

於是王安石的做法,新法的功能,鬥爭的正確與否都被畫上了問號。其實這非常簡單,現代知識告訴我們,判斷任何事物都要有一個參照物。比如你在散步,相對於靜止的花園樹木,你是動的。和與你同速行走的朋友,你們又都是靜止的。

同樣的道理,韓琦等名臣是君子,那是相對於舊時代,和呂夷簡等“奸邪”來說。到了神宗朝,新法變動時,他們不合時宜了,不是奸邪、絆腳石是什麽?

很簡單的問題,可是宋朝當時的言官們看不清,或者利益相關,懂了也不說。後來的史學家們看不清,尤其是近現代的人還這樣說,悄悄地講,那也沒什麽奇怪,世界上永遠有階級存在,永遠圾士大夫的同族人生存,歷史作為一門學問,總是會成為工具,被一代代的人所利用……

簡短節說,在半年的時間裏,孫覺、李常、張戩、王子韶、呂公著、程顥等臺諫官被貶出京城,趙抃這位追求風度的副宰相辭職到杭州當官,司馬光也被罷免官職,出任永興軍。首相曾公亮也以年老辭職了。

至此,變法派取得了決定性的勝利,可是後來的敗因也在這裏深深地種下了。提問,在雙方對立的局面下,把敵人都趕到下面去,是個理智的做法嗎?

要知道,不管你的法令有多高明,總要中下層的官員去實行。以後發生的事證明,新法,幾乎每一個新法,都在執行時走了樣。這是單獨存在的問題嗎?和這些貶到地方上的反對派官員們有沒有關系?

上面列出的人名很少,宋朝的地域是廣大的,有人會說,他們完全達不到在下面搗鬼,阻撓新法的作用。可是官官相護懂嗎?尤其是學同樣的文章,考同樣的題目,作同性質官員的人們,他們的思維是有一同方向的。

何況韓琦、司馬光、歐陽修、程顥等人的號召力有多大,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千百年後思量,這些王安石不見得不懂,但迫於宋朝的國情,除了貶職之外,根本別無辦法。

殺了他們?瘋了吧。

留在京城裏閑養著?小心這些人每天說話,輿論從京城輻射全國,效果比不貶強不到哪兒。那麽說來說去,只有貶出去一途。怎樣,還有人羨慕宋朝這個文人的天堂嗎?人類最困難的事就是溝通思想,與這些沒法動一根手指,又思想超級強大的文人們溝通,想想都是個讓人瘋狂的事情!

為此,新法的推行才有了些微調。一些歷來不被史學家們註意的次重要型的新法,才在這時浮出水面。還是那句話,只要靜心思考,就會發現熙寧變法的每一個步驟,都有它特定的意義。

為什麽它的順序排列是這樣的,而不是那樣的。

比如說在熙寧三年年底,先把王安石提到首相的位置,確立他百官之首的權威。他上任之後第一件事,就是把經濟、政務、軍事等頭等大事都扔在一邊,最先做的是全面改革科考制度,以及後來考生們的學習課本。

具體做法是從此之後,不再考詩賦了,當官徹底與吟詩作對無關。四書五經也不必倒背如流,抽段默寫了,考的是經義、論、策等討論文、議論文,要說出治國立法的具體辦法。

這樣做的目的,被歷代史學家們忽視了,那絕不是王安石書呆子冒傻氣,在百般忙亂的政務之餘還要再寫些莫名其妙的文字。它們連同王安石所寫的《進洪範表》、《老子》等文章都有一個最顯著的目的。

——改變宋朝官場上的意識形態。

一直都有人說,王安石變法太急了,他沒有做最重要的一個先期工作,那就是“吏治”。不把官員們的素質普遍提高,那麽哪怕新法盡善盡美,也別想執行時上下如一。

可是有兩點因素制約著王安石的速度,讓他不得不快。第一,周邊的鄰居們讓宋朝危機四伏,大禍眼看就要臨頭,可司馬光、範鎮等君子們卻恪守著孔夫子兵家乃兇器,聖人不喜歡的總原則不放,這點不需爭論,就算在神宗去世之後,宋朝和周邊所有國家,除了遼國之外,掐得你死我活,不共戴天了,他都能王安石、宋神宗累吐血才搶回來的土地白送出去。

只為了“睦鄰友好”!

可憐王安石在做事之前,必須得把那個大宗旨大秘密藏住了,不然彈劾他的力度會比現在強烈一萬倍,他會成為萬惡不赦,滅絕人性的戰爭販子。第二,以宋朝寬松仁厚的官場風格,也不允許他什麽事都沒做之前,就來個空前巨大的整風運動。理智的做法是先做出來功績,有了威望,才好下命令。

所以必須急著讓新法顯出效果。

這時不同了,借著變法派階段大勝的局面,為了以後一勞永逸,才下達的科考改革、課本改革。這兩樣實施之後,王安石徹底和現在的官場人員決裂了。

他是用新課本教育出新型人才,新考試考出來新一代官員,來取代現有官場上和司馬光、蘇軾、韓琦、文彥博、歐陽修們擁有同樣思想,同樣欲望,和他怎麽想怎麽別勁的官員們。

這是什麽樣的精神,誠然如司馬光在《與王介甫第一書》裏所說:“……力戰天下之人,與之一決勝負。”這在自古至今所有的官場人物裏,都是不敢想像,從來沒任何人敢做的事!

為的,是一個統一思想,全民族為一個目標而奮鬥的環境。關於這一點的必要性,我們身為現代人,都深深地知道,這是改革的首要條件。必須得完成的。

由此看來,這項一直被認為是次一等,不那麽重要,甚至多此一舉的科舉改革、課本改革,還是那麽的可有可無嗎?

那麽也就應該意識到,蘇軾等人反對這項新法的內部意義是什麽,兩者間的矛盾有多深,那絕對不是坐在松樹或者蘭花叢中,捧著早春的新茶,討論文章,遣詞造句那麽優雅!

接下來仍然不能進入增長國庫收入、改善國家經濟環境的第二項支柱型新法的推行裏,還有另一件事要註意。那就是社會治安狀況。改革不僅觸犯了某些人的特殊權益,更讓整個民間都不適應,這時,總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反對者。

有用輿論造勢的,更有鋌而走險的。想想宋朝之前一小股或兵或匪的造反者,都得動用京城禁軍出去平叛的往事,如果真的出現各地烽火,趁火打劫的事,得怎麽辦呢?

別急,王安石及時推出了保甲法。

簡單地說,保甲法就是全國居民,每10家結為一保,50家為一大保,500家為一都保,各自選出負責人(保、大、都保長)。以大保為單位,巡行鄉裏,捕捉盜賊,用民間的力量,來維持當地的治安。

這是當時最初次頒布的內容,討論這個法令的優劣點,其實一瞬間就能看清楚。第一,中國人習慣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比如說用開封城裏的禁軍去地方上平叛,都有出工不出力,或者摟草打兔子,既當官兵也當強盜的事發生。

那麽用當地人管家門口的事,是不是比較有效果呢?考慮到身邊就是自己的老婆孩子,相信每一個巡邏的保丁們,都會盡心盡職的。

第二,要巡邏要抓人就得有設備有功夫,這就要定期的給保丁們培訓。他們的武裝由國家配備,定時定期到一起訓練,時間長了,就會出現一個必然的結果——戰鬥力大增。這才是王安石設立保甲法的最終目的。

幹掉偷走宋朝空前豐厚的國庫數值的最大盜賊,軍隊數量,這才是最根本的辦法。為裁軍作準備,為裁軍之後國防、國內治安更加安全作準備。

唯有保甲法。

有人會說,這純粹是瘋頭了。讓世代扛鋤頭的農民當兵打仗,是腦子進水了才想出來的蠢辦法!這是不讓正經農民幹農活兒,浪費他們的寶貴時間,除了讓莊稼荒蕪,減少收成之外,還讓一貫老實聽話,說什麽是什麽的乖乖寶農民們變得兇狠暴戾,沒法控制了!

這就是反對派抨擊保甲法的主要論調。

那麽提問,歷史上由農民組成的軍隊,到底有沒有用?其實這個問題不用回答,只要稍微知道些歷史事件,答案脫口而出。

近現代流行崇拜曾國藩,他身為文人,揚名的卻在武事,也就是平定太平天國。他的軍隊是由什麽組成的?所謂湘軍,就是他的湖南老鄉們,清一色的鄉下農民組成的。

不是農民他不要,因為打仗要的就是身強力壯、樸實忠誠的人,只要稍微有些滑頭的,面臨生死惡戰時,不是逃跑就是投降,這一點百試百靈。

其他的例子還有無數個,比如最近的時代,我們新中國的開創者們,他們的軍隊由哪個階級哪種人組成?誰都知道,“工農紅軍”,其中貧苦的農民戰絕大多數。

回到宋朝,幾十年之後就有個再鮮明不過的例子,岳飛。他就是個沒受過任何官方培訓,純粹在民間自學成材的河南農民。

這個問題搞清楚之後,保甲法的可行性,它的遠景規劃有多美妙就明白了吧。何況自從它實行以來,有一個好處立竿見影地就出現了。宋朝的治安狀況。

之前大叛亂、小造反每年都有,自從有了保甲法,州縣之間因為禁軍太遠、廂兵太爛造成的管制空白立即被填補,終神宗一朝,再沒有任何叛亂發生。

這些做完之後,與青苗法同等重要的新法——“免役法”才出臺。要了解這個法令,我們得先清楚宋朝之前一直在用什麽法令。

那就是“差役法”。

“差”,顧名思義,就是當差。宋朝把所有國民按家產多少,分為九等。這裏先不說家產多少隨時都會變動,比如家裏著火燒光了,或者突然間買賣興隆賺大了,只說這九等人家都要為國家做些什麽。

九等裏,後五等有福了,他們基本上與這件事無關。上四等人家比較慘,他們要為國出力,誰讓你們有錢呢?而之所以有錢,就是因為你們聰明能幹,國家正需要你們這樣的人才。

嗯,忘了說,要讓他們當什麽差。說來也簡單,通常來說叫“衙前”。這個詞非常形象明確,就是在各級國家衙門前打雜。具體地說,比如國家收稅,收上來的各種物資,糧米絹緞之類。註意,不是錢,宋朝的貨幣與之前的朝代相比空前發達,可也沒到能用貨幣轉換物資收稅的程度。

除了現代社會,沒任何朝代能做到這一點。

這些物資,都堆在衙門裏,國家哪有那麽多的公務員來管,就由各城鄉的上四等戶出人來看守。聽好了,不白看,看好了不給錢,看丟了你得賠。

這是看守,收齊了還得運。各位衙前同志們,你們得押運這些物資,架著船趕著驢給京城裏皇帝送東西。送的路程遠近就看各位的幸運程度了,要是投胎到長江以北,那或許個把月的就回來了。要是很不巧,您是位江南人、嶺南人或者廣東那邊的兄弟,想想來回得多遠的路,多大的苦!

並且還要註意那個總原則,運到了沒獎,運丟了你賠……話說兩年前,就是熙寧二年時,神宗皇帝偶然間翻看內藏庫奏章時,就發現了這麽個事。

一個外地(哪兒的沒講)到京的衙前,任務是“納金七錢”,連一兩銀子都不到,這哥們兒居然過了一年都沒能交差回家。其原因就是在他本地衙前得到了任務,風雨無阻地送來,被這邊的衙門給忽悠了。

各種敲詐勒索,各種巧立名目,讓這位兄臺暈頭轉向應接不暇,直到回家的路費都沒了。而且還不敢逃,小心逃回去全家都有罪受罰。

想想這樣的日子還能過嗎?讓我們和宋朝人換位思考一下,就算股神巴菲特到了宋朝,他正摩拳擦掌準備進股市裏痛宰散戶,可是衙前任務到了,從此沒日沒夜地忙,根本就沒摸電腦的機會,你讓他怎麽賺錢,怎麽養家糊口?

截止到這裏,問題還沒有激化。因為理論上是由四個等級的家庭來分擔這些任務,人多力量大,災難均攤,問題也就小點,可是前面我們說過,宋朝的富豪級家族、中舉的人家、出家人、女戶(沒男丁)、單丁戶等都有豁免權,這些人刨除在外,剩下的基本就是第三四等戶了。

這樣多的任務,這樣密集的中獎律,只能造成一個結果——破產。家破人亡級別的破產。並且這還是次要的,更讓人發指的是三四等戶破產之後的社會現象。

誰也不敢發財了。

除非您能大展神威,一下子從下五等戶一躍而起,升為第一二等戶,不然只要是稍微勤勞點,賺了一頭牛、幾只豬,多種了幾棵桑樹什麽的,鄰居們官府們立即就來向您祝賀——您是有錢人了,至少是個三四級,呵呵,今年的衙前就由您多費心了……

號稱開明第一、富足第一的宋朝,前100多年,普通的黎民百姓就這樣生活著。

覺得很難很絕望嗎?不,這只是眾多差役中的一種而已,其他的還有裏正、戶長、鄉書手等“頭銜”來幫助下鄉到戶收稅;有耆長、弓手、壯丁等“職務”去負責抓賊;有承符、人力、手力、散從等名目給正牌子的官員們服務。

其他的,有一些還比較著名,比如縣級衙門裏的縣曹司、押錄;州級衙門裏的州曹司、孔目,連同各級配備的雜職,虞候、揀掏等等等等,簡直數也數不過來,都要由普通百姓去承擔。

長此以往,達到百年,這是人過的日子嗎?最重要的一點,是民間的生產力發展被限制了,而宋朝之所以還能存在,就一直因為它有錢。

可以花錢去買和平,花錢養著國內有可能造反的各路饑民、暴民。所以就算只從安全角度來看,差役法都要廢除。於是王安石新法集團想出了“免役法”。

簡單地說,免役法的總原則就是“交錢免役”。讓從前需要當差的百姓,通過交與自身等級相符的錢,買回自己的自由身,去幹他想做的那些事。國家用這些錢,去招募想當差的人。

這個辦法好不好?它形成了一個循環——百姓們通過交一定數額的錢,可以得到從前想像不到的空餘時間,用這些時間,可以去生財養家;國家得錢,去招募人員當差,可以擴大就業人數,減少社會上的閑散人員,不僅使國家正常運轉,還把各種危機消滅在萌芽狀態。

這是總原則,我們看著是不是有點眼熟呢?

是的,沒錯,這和我們現代人的生活方式很像。眾所周知,我們每天工作,只幹自己負責的一攤,每月按照收入的多少交稅。這些稅,由國家統一管理,招募各種公務員來運營國家。

所以我們可以肯定,這個原則沒有錯。下面我們看它的細節。

王安石時期的免役法有兩大特色。第一,他把上等戶加進來了,管你是豪門大族,進士高官,從此別想高人一等。想逍遙,拿錢來————

第二,以前沒有負擔的下五等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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